早期復原重建:住宅與社區重建的脈絡

◎謝志誠 2011/08/24

一、引言

      災後住宅與社區重建是一個連續的過程,這個過程在災害發生後就立即開始,且通常要延續好幾年。去了解受災者與機構在災後會如何作出反應,以及利害關係人在整個災後重建過程將承擔什麼角色與責任,是很重要的。因此,機構與受災者可以以協調與互補的方式努力達成他們預期的成果。

      災後應變的第一時間,包括聯合國在內的人道主義機構,通常是與政府接觸最多的組織。他們進行初步評估、動員協助,並討論復原工作要如何安排的選項。世界銀行(World Bank)及其他國際金融機構(internation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IFIs),包括區域開發銀行(regional development banks),不太可能在事件發生的早期就直接參與援助,並承諾資源。

      如在本章所討論的,規劃將影響整個重建過程。因此,讓這些組織儘早進到重建程序是有必要的,特別是在早期與政府進行策略規劃溝通的階段就出現;而且策略規劃通常應該由聯合國與其他人道主義機構來領導。

      災後重建程序總是花費比預期或規劃更多的時間。除非是危及生命的情況,否則不應該以節省時間為由,作出忽略對重建來說非常需要的整合、品質、安全或妥善管理等方面的妥協。時間能節省的有限,但人們將與這些決定的後果共存好多年。

      如同其他章節一般,參照其所提到的指導原則。本章將介紹天然災害後的重建脈絡與程序,並為協助全體(包括被遷移者與不遷移者)受災者提供指導。

      本章討論的議題,諸如整合住宅與社區重建的需求、個人與機構重建時各項活動的順序、利害關係人的角色與責任、協調機制,以及在立即應變、長期發展及重建中失去連貫性的風險等事項。

二、實現以人為核心,整合性的重建

      災後重建是一個複雜的過程,包含著許多相互連結的活動。依照災害的規模與本質,參與的人與機構間相對應的反應都會使重建的複雜程度出現變化。以大多數的人道主義與開發活動為例,重建過程往往意謂著一個循環,即是:評估、規劃、計畫開發、執行與監控。

      在不同層級及針對不同目的而組織某些應變元素的人們來說,不同的計畫循環,很可能同時發生。「受災者應該是重建過程的核心,且針對那些會影響他們生活的事項應該有優先決定權」這是一再地被強調的重點。災後重建應該怎麼做?一個越來越能被接受的見解是,在人道主義與開發機構的協助下,政府在災後的第一項任務是去決定社區要做什麼?有能力做些什麼。其餘的,都應該由政府來做。

      這可能是把一個非常複雜的過程過度地單純化,然而,會採用這種途徑正表示,有兩個優先的計畫循環應在災後啟動:一為社區的工作,另一為政府應該做的工作。政府必須去進行宏觀的評估、制定政策、協調非政府組織(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NGOs)及人道主義機構等將協助復原工作的組織,吸引IFIs(國際金融機構)及其他出資者,安排財政機制,並確保所有受災社區可以獲得充分的支持等等。社區有它自己的工作要做:評估它的在地需求、找出弱勢成員、廢物利用、發展社區層級的計畫、同意住宅設計與立即的基礎建設改善、重建社區治理系統,以及如何管理重建基金以備不時之需。

      一個用於重建的整合途徑是去協調這些工作,同時解決什麼是需要做的(例如關於土地利用、重建途徑、環境管理、基礎建設復建、住宅設計與技術選擇、文化與自然資產維護等),以及要如何做(包括機構的角色、公民參與的程度及計畫資金的管理)。手冊中第1篇「重建任務與如何進行」的每一章將涵蓋這些要素之一。

註一:本文譯自Jha, A. K., J. D. Barenstein, P. M. Phelps, D. Pittet, S. Sena, Safer Homes, Stronger Communities A Handbook for Reconstructing after Natural Disasters, The World Bank,2010。第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