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Ⅳ 豐原市水源重劃區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豐原市水源重劃區之範圍位於水源路中正公園西南側,區內之土地,因震災導致地形隆起變形、土地受擠壓產生位移及滅失,無法原地重建,由範圍內受災戶籌組之「豐原市水源重劃區九二一災後重建委員會」於2003年1月15日向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簡稱「九二一重建會」)、臺中縣政府、豐原市公所及民意代表陳情,請政府協助以水源重劃區?規劃預留之市場用地、公園用地及廣場用地,與受災戶之建築基地辦理「以地易地」(或稱「土地交換」)。

        在此之前,臺中縣政府已因協處大里市金巴黎社區與大里菸類試驗所國有土地之土地交換而累積相當之經驗,使得豐原市水源重劃區「以地易地」之申請及執行過程,得以有序進行。惟在完成都市計畫變更及土地交換方案報核等法定程序後,卻有2位申請者於程序進行中將土地移轉第三人而喪失土地交換資格,3位申請者未於期限內繳交地價差額被視為無意申請土地交換,導致已完成都市計畫變更為非建築用地之私有土地,得再循徵收程序發放地價補償。因此本報告即依據推動時程及進度,分成「資料調查」、「確認土地交換標的」、「公告受理申請」、「資格審查」、「供需評估與試算」、「縣議會同意縣有與私有地之交換」、「土地交換方案之報核及修正」、「用地變更」、「後續執行及結果」等九個段落,以求完整回顧豐原市水源重劃區「以地易地」之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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