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Ⅰ 東勢王朝一期社區 Facebook Plurk Twitter

        位於東勢鎮東勢小段479地號之東勢王朝一期社區於九二一大地震中倒塌,死傷慘重(28人死亡、3人重傷),於臺中縣政府九二一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為擬定東勢鎮重建綱要計畫而辦理問卷調查時,即表明採取「以地易地」重建之意願(2000年4月12日八九東鎮建字第07560號),並擇定東勢鎮東勢段東勢小段913地號國有土地為「以地易地」之標的。東勢王朝一期社區「以地易地」重建經臺中縣九二一重建推動委員會第一屆第六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列入2000年8月15日八九府建城字第223379號函公布實施之「臺中縣東勢鎮九二一震災重建綱要計畫」。

        之後因屬意之東勢段東勢小段913地號國民住宅用地已有其他用途,經與地方政府協調後,東勢鎮公所於2001年4月2日同意提供鎮公所所有之停車場用地作為「以地易地」之標的。再經東勢鎮民代表會同意後,東勢鎮公所將「變更東勢都市計畫(部分商業區為停車場用地、『停一』停車場用地為商業區)(配合東勢王朝一期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計畫書、圖資料暨土地相關資料提報臺中縣政府層轉內政部,經2002年3月19日、2002年7月30日兩次內政部、臺中縣及大里市都市計畫委員會聯席會(簡稱「三級都市計畫委員會聯席會」)審議通過。由於東勢王朝一期社區與鎮有停車場用地之土地交換並無價差找補之問題,因此「以地易地」之土地交換與登記得於在都市計畫變更審議通過後,於2002年9月21日完成,是九二一災後最先完成「以地易地」土地交換程序之社區,也是中央政府及縣政府費心最少之社區。

        遺憾的是,「以地易地」過程除有「停一」停車場用地原土地所有權人及鄰近學校、地方人士提出異議外,監察院於2004年5月5日以「2002年間台中縣東勢鎮公所以停車場用地與東勢王朝一期大樓私有基地辦理交換,竟未依『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三項規定,參酌鄰近可供建築用地災前最近一期公告土地現值辦理查估,而逕以災前最近一期公告土地現值,作為停車場用地之交換價值;又內政部召開三級都市計畫委員會聯席會議審議變更部分停車場用地為商業區案,對其變更面積未詳加審議,且對於人民陳情意見,亦未敘明不採納之理由等節,均有疏失及不當。」為由,對內政部、台中縣政府及台中縣東勢鎮公所提出糾正(附錄)。

        東勢王朝一期社區在完成土地交換後,隨即循都市更新程序辦理重建,於2003年11月17日動工、2006年6月5日完工。重建後,社區更名為「文新帝國」,並積極與社區鄰里溝通,化解「以地易地」過程之不愉快。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