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耗時程 責任誰來擔 Facebook Plurk Twitter

        依據經濟部水利司在1996年10月30日的「台南濱南工業區用水供水計畫說明會」中所提的「重大工業區供水對策及時程」,明白顯示:台南濱南工業區、台南科學園區與台南科技工業園區的供水對策為南化水庫二期興建工程、荖濃溪越域引水工程計畫、玉峰堰工程計畫與研擬移用農業用水合理補償辦法;而兩個財團在第一階段環境影響說明書定稿本中也明示:「請經濟部水利司協調取得嘉南水利會同意調配農業用水」與「預料加入WTO後,休耕或廢耕的農田面積將會增加,可將釋出的灌溉水源,分配給民生及工業使用」。

         由於濱南工業區一旦被允許開發,這個高耗水的產業將用去大量的南部地區極為有限的水資源,想一想,未來的日子裡,當用水者的廠區節水設施日益老舊,耗水量日漸升高,水利單位所開發的水利工程隨著泥沙淤積,能量日益衰退........ 因此,我們主張:

  • 不確定的水資源開發時程下,冒然同意高耗水產業的用水需求,將置南部地區近千萬人生存權利於高度風險之中!以後出了問題,誰負責?怎麼負責?
  • 水資源局局長應該堅持學術良知,要求將缺水指數(Shortage Index S.I.)改以GSI為指標,重新核算評估各項水資源開發計畫!
  • 南部地區水資源聯合運用的結果會是什麼?在未取得具有公信力的模擬結果前,不可憑直覺妄下『審慎樂觀』的結論!
  • 水資源局應先確定通過用水計畫的法律效果為何?如果通過用水計畫是否意謂著將來缺水,或水無法供應時,廠商導致的損失,水資源局應負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