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狹人稠與自然資源極度有限的條件下,台灣的產業政策應該是以技術密集、低自然資源與能源需求為導向。這些基本方向對於有識的經營者而言,應該是明確的!但是,東帝士七輕石化綜合廠與燁隆煉鋼廠卻是一個最明顯的反例。
石化業與鋼鐵業在台灣都是很成熟的產業,絕對不是需要扶植的、屬於產業升級的新興工業。根據經濟部能源委員會的統計資料顯示:鋼鐵基本工業與化工業的能源消耗佔台灣總體能源消費的比例平均高達27%以上(表1-1)。也因為這些高耗能產業(包括紙及紙製品、化學材料、石油及煤製品、基本金屬工業、非金屬礦物製品)附加價值佔製造業的比重過高(表1-2),使得我國的能源密集度的改善程度仍屬有限(表1-3)。
表1-1 化工業與鋼鐵基本工業能源消費比例
年別 |
總能源需求
千公秉油當量 |
化工業 |
鋼鐵
基本工業 |
化工與鋼鐵
基本工業 |
1991 |
55,334.7 |
9,501.3 |
5,612.9 |
27.31% |
1992 |
58,555.5 |
10,290.8 |
5,635.5 |
27.20% |
1993 |
61,972.3 |
10,653.0 |
6,217.0 |
27.22% |
1994 |
66,371.3 |
11,805.5 |
6,647.0 |
27.80% |
1995 |
70,113.0 |
12,695.2 |
6,648.5 |
27.59% |
資料來源:經濟部能源委員會「台灣能源統計年報」1996年4月
表1-2 耗能產業附加價值佔製造業比重
年別 |
台 |
日 |
美 |
1977 |
- |
22.8% |
21.4% |
1981 |
25.3% |
22.4% |
20.8% |
1989 |
28.0% |
19.6% |
18.8% |
從能源消耗的比重來看,這種產業不僅已不適合台灣,更不應該得到國家資源的補貼。然而工業局卻藉著「產業升級」之 名,圖利財團,使得濱南工業區開發案,逃避了「海埔地開發管理辦法」的法令管制,更擬比照台塑六輕,由政府低率借款給財團,讓財團取得種種優惠的措施,再讓全民承擔環境的破壞和產業無法升級的惡夢。
表1-3 總體能源密集度下降幅度比較
週期 |
台灣 |
日 |
美 |
1973~1992 |
4.14% |
38.55% |
27.31% |
註:能源密集度:公秉油當量∕國民生產毛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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