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92.10.20台內營字第0920089628號函
關於都市更新會召開會員大會相關執行疑義乙案
有關更新單元內土地所有權人對其權利價值有異議時,而於權利變換計畫書發布實施二個月後,才申請調解應否受理乙節:查都市更新條例第三十二條已有明文規定,仍請本於權責核處。 (發布日期:2003-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