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不足七人要如何辦理更新重建?

內政部90.8.30台九十內營字第9012025號令

七人以下之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以都市更新方式辦理重建

七人以下之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以都市更新方式辦理重建時,依都市更新條例第十條第一項及第十四條規定,應委託或自行設立都市更新事業機構為實施者實施之。(發布日期:2001-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