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更新後權利價值評定 Facebook Plurk Twitter

4-7.1 更新後的權利價值如何評定?

       依據「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第六條規定,權利變換前各宗土地及更新後建築物及其土地應有部分及權利變換範圍內其他土地於評價基準日的權利價值,由實施者委託三家以上鑑價機構查估後評定。

4-7.2 鑑價成果報告書的內容?

       鑑價成果報告書內容應包括:

  • 更新後每人應分配價值。
  • 更新後每個分配單元的權利價值。
  • 共同負擔的金額。
  • 更新後每人應支付的共同負擔金額。

4-7.3 三家鑑價機構鑑價結果如何選擇?

       三家鑑價機構提出的鑑價結果必會有些微差異,建議選擇方式如下:

  • 當三家鑑價結果相近(差距在20%以內)時,則由實施者選定其中一家鑑價結果,並應於權利變換計畫書中說明選定鑑價結果的方式及理由。
  • 當三家鑑價結果出現20%以上的差距時,則由估價師公會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