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彰化,下一站∥溫室氣體,暗藏玄機   ◎謝志誠 2011/03/25 Facebook Plurk Twitter

        面對溫室氣體減量的壓力,台灣於2009年12月丹麥哥本哈根會議後,為表達我國支持哥本哈根協議的立場,宣示我國參與公約機制及全球減碳行動的意願;自2010年1月起,召開了8場次的「我國溫室氣體基線排放量討論會議」及11場次的「我國溫室氣體適當減緩行動(Nationally Appropriate Mitigation Actions, NAMAs)研商會議」,再於2010年7月提出「我國溫室氣體適當減緩行動成果展現暨後續規劃重點」。確定我國2020年燃料燃燒二氧化碳基線(Business as Usual, BAU)排放量,以及我國NAMAs對內與對外目標。

        BAU排放量部分,依低、中、高經濟成長率不同,確定2020年燃料燃燒二氧化碳排放量介於420~467百萬噸之間。年平均成長率介於3.33%至4.07%之間,遠低於1990年至2005年的年平均成長率5.82%。

        NAMAs對外宣示部分,將依據「聯合國氣候變化政府間專家委員會(IPCC)」所建議「開發中國家承諾幅度應較基線排放量減少15%至30%間」,向國際社會正式承諾,2020年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將較預測的基線排放量減少「至少」30%。

        NAMAs對內部分,將以對外承諾「2020年回到2005年的排放水準」為努力目標。在低經濟成長情境下,202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較BAU減少39%;若為高經濟成長情境,則202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須較BAU減少45%。

        政府既然訂定減量目標,並大張旗鼓地倡議「節能減碳」,怎麼又大力推動高耗能的國光石化計畫?

        依據2010年6月國光石化公司及經濟部工業局提交「溫室氣體」議題專家會議的資料來看,國光石化溫室氣體排放量推估,若採用傳統製程,則二氧化碳總排放量約為每年2,409萬噸;若參照歐盟針對石化產業建議的最佳可行技術(Best Available Techniques, BAT),包括(1)使用最先進且低耗能製程技術:(2)不使用燃煤,且選用低碳的氣體燃料、熱值較高的液體燃料等,則二氧化碳排放量減為每年1,228萬噸。除了「減量效益」達50%外,開發單位也提出短、中、長期的溫室氣體減量友善措施。其中,短期措施為在園區內綠化植栽360公頃;中期措施則包括設置風力發電機、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與引進二氧化碳固定回收技術;長期措施則包括研究開發碳捕捉及封存技術、辦理碳交易。

        明明是排放量很大,每年1,228萬噸,約佔2005年排放量257百萬噸的4.8%,卻誇口減量效益很大?進一步了解,發現是暗藏玄機。因為所稱高經濟成長率下,2020年BAU排放量467百萬噸,已經把國光石化計畫涵蓋在內。怪不得開發單位常把「製程技術係參照歐盟的最佳可行技術(BAT)建議」及「已經符合國家於高經濟成長時基線排放量減少45%的目標,甚至還可以減少更多」等掛在嘴上。

        這種邏輯,真叫人不知從何說起。

        「溫室氣體」議題三次專家會議,有爭議的長期友善措施「境外碳權交易」,很快地獲得開發單位承諾,改依「國內優先,國外為輔」原則辦理。至於最後確認的「依據國際能源總署資料顯示,台灣石化工業能源、效率指標已落後新興工業國家如中國及印度等,台灣必須及早更新設備技術,以提昇能源效率」,似乎更讓國光石化計畫「師出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