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光石化計畫「經濟效益」影響評估問題(王塗發) Facebook Plurk Twitter

一、國光石化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第7-153頁:「本開發計畫預計於2010 年開始施工,而至2025 年全部完工,就正面效果而言,預估施工期間能創造總產出效果為1 兆2,423.1 億元、總GDP 貢獻為3,874億元(佔2009 年GDP 之3.05%)、總就業效果貨幣化為2,077.5 億元及40.2 萬個就業機會。此外,本開發案預定於2018 年開始營運,在營運期間能創造之效果詳如表7.3.6-3;2018~2025 年平均每年能創造產出效果為1 兆3,570 億元、GDP 效果為2,893.2 億元(佔2009 年GDP 之2.28%)、就業效果貨幣化為2,010.6 億元及38.9 萬個就業機會,至2026 年以後平均每年能創造產出效果為2 兆3,860.7 億元、GDP 效果為5,004.2 億元、就業效果貨幣化為3,587.9 億元及69.3 萬個就業機會。」(p.7-153)這裡至少有下列幾個問題:

  • 「預估施工期間能創造總產出效果為1 兆2,423.1 億元、總GDP 貢獻為3,874億元(佔2009 年GDP 之3.05%)、總就業效果貨幣化為2,077.5 億元及40.2 萬個就業機會。」這些效果是將16年施工期間的效果累加而得,又以一年的GDP來相比,顯然是刻意誇大膨脹其正面效果(誇大15倍)。這樣算出來的總效果是沒有意義的,應以年均效果(即將這些效果除以16)來表示才合理。換言之,如果其所推估之產出效果與就業效果是對的,則應該是:「施工期間平均每年能創造總產出效果為776.4 億元、總GDP 貢獻為242.1億元(佔2009 年GDP 之0.19%)、總就業效果貨幣化為129.8 億元及2.5 萬個就業機會。」
  • 施工期間(2010~2025)與營運期間(2018~2025及2026以後)的貨幣化就業效果與GDP效果之比,分別為0.536、0.695及0.717,為何有如此大的差異?而且這些比值都遠高於2006年的產業關聯表中勞動報酬(相當於貨幣化就業效果)係數與原始投入(即GDP)係數的平均比值0.528,顯示有刻意高估就業效果之嫌。
  • 依上述評估報告書的資料,施工期間總GDP貢獻為總產出效果的31.18%,營運期間GDP效果為總產出效果的21.32%,皆有高估之嫌。施工期間直接效果來自營造業(簡報資料第63頁),其原始投入(即GDP)係數為0.2749(依2006年產業關聯表),即表示GDP占總產出的27.49%,小於評估報告書所列的31.18%;而營運期間的直接效果來自石油及煤製品業與化學材料業,其平均原始投入(GDP)係數為0.1146,表示GDP僅占總產出的11.46%,僅為評估報告書所列的21.32%的53.75%,也就是說,如果產出效果是正確的,則GDP效果可能被高估達86%!

二、依簡報資料第63頁,「石油及煤製品之感應度為2.04、化學材料之感應度為2.68;化學材料之影響度為1.16,皆大於所有產業之平均值,足見石化產業具上、下游產業整合發展之特性。」這是只挑其有利的來報告。一般研究產業關聯效果都比較著重向後關聯效果或影響度,而不是向前關聯效果或感應度(更不用說目前台灣仍使用錯誤的方法來計算向前關聯效果與感應度)。這是因為向後關聯效果表示一個產業的發展,對其上游產業的產品產生需求,而可以「帶動」其上游產業發展的效果;對其上游產業而言,這種需求效果等於其市場的擴大,是確定的。至於向前關聯效果,則表示一個產業的發展,可以增強對其下游產業的「支持」程度,但不等於可以「帶動」其下游產業發展,因為其下游產業的發展要視其「市場需求」是否擴大而定。更何況在全球化自由貿易的趨勢下,其產品可由進口品來替代也沒有問題。若如此,則石油及煤製品之影響度僅為0.68,加上化學材料之影響度1.16,兩者平均為0.92,小於1(全產業的平均值),表示其「帶動」產業發展的效果並不強(低於平均值)。與綠能產業相關的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電力設備、機械設備等產業的影響度分別為1.01、1.06、1.13,平均為1.07,大於1,表示綠能產業「帶動」產業發展的效果較強。如果從國內關聯程度(向後關聯效果)來看,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電力設備、機械設備等產業分別為1.743886、1.824706、1.936019,平均為1.83487;而石油及煤製品業與化學材料業分別為1.164620與2.000631,平均為1.582626(小於1.83487)。換句話說,如果把國光石化計畫的投資資金用來投資於綠能產業,則每100元可以多創造出25.22元(多出1/4)的產出效果。如果是個5,000億元的投資計畫,則投資於綠能產業,至少可以多創造出1,250億元的產出效果。

三、依簡報資料第63頁,興建期間(2010~2025年)總就業效果為2.5萬人/年。營運期間總就業效果:2018~2025年為38.8萬人/年;2026年後為69.3萬人/年。而其對應的直接就業效果則分別為12,127人/年、17,169人/年與31,173人年。把總就業效果除以直接就業效果可以求出就業乘數如下:興建期間為2.07倍,營運期間在2018~2025年間為22.64倍,在2026年後為22.25倍。興建期間(即施工期間)的就業乘數為2.07倍尚稱合理;但營運期間的就業乘數高達22倍以上則顯然太過誇張、太過離譜!

四、經濟部長施顏祥說,「國內石化相關產業的產值超過三兆、產值約占我國國民生產毛額(GDP)的25%,石化產業的確是撐起我國目前經濟成長的大柱子。」這是非常「膨風」的說法!身為經濟部長怎麼可能連產值與GDP都分不清楚呢?如上所述,石油及煤製品業與化學材料業的平均GDP僅占總產值的11.46%,怎麼可以把一個國光石化計畫的產值擴大到國內石化相關產業的產值,然後又拿來與僅為產值的11.46%的GDP相比呢?這是要把人民當白痴來欺騙嗎?再說,從1990到2009年,國內石化業、鋼鐵、水泥、造紙業等四大耗能產業,消耗能源比率不斷提高,平均每年都佔全國能源消費量的30%左右,但這幾個產業佔GDP的比例二十幾年來卻都低於4.5%,2008年僅佔全國GDP3.86%(見經濟部能源局,《能源統計手冊》)。台灣要的是調整產業結構,朝高附加價值及低耗能方向調整,但石化業卻是最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價值產業,不應再鼓勵其發展,但政府卻堅持要擴建新廠,這不是與經濟部的永續能源政策綱領及馬政府的「節能減碳」政策背道而馳嗎?難道「節能減碳」口號又只是喊爽的而已?

五、經濟部相信國光石化的說法,如果沒有國光石化,到2016年,乙烯的自給率就會降到61%,將嚴重阻礙國內石化工業發展,如果興建,就可以達到86%(現在自給率約9成);並認為,因為乙烯運輸不便,所以一定要維持高自給率。經濟部官員說,長期來看國內乙烯的自給率皆不足,而且若未來國光石化未能如期興建,但台塑六輕五期順利投產後,國內乙烯將變成台塑體系獨大,價格一旦被控制,中下游成本提高,民眾生活中的塑膠、橡膠製品價格勢必隨之增加。這些說法不僅是自欺欺人,而且是在恐嚇人民。過去台塑要蓋六輕石化廠時說要打破中油的獨佔,說其油價可以比中油便宜三成,但結果是兩家公司聯合壟斷,油價亦步亦趨,而且台塑石化的油品還大部分是外銷中國。其實現有技術運送乙烯並無問題,天然氣可以,乙烯也可以。目前就已進口10%,再多進口30%有何不可?更何況其上游的原油都要靠進口,如果再發生石油危機,台灣受衝擊將更大。政府只要開放進口,讓市場自由競爭即可打破市場壟斷,而不是靠興建國光石化來平衡市場。

資料來源「要賺就賺『乾淨』的錢!」記者會2010/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