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風險評估第2次延續(2010年8月24日)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請開發單位依下列事項補充、修正後,於99年9月17日前送本署召開延續會議:

  • 應表列出物質清單及模式輸入參數等資料,並說明危害物質清單篩選原則,宜特別考量環境荷爾蒙等化學物之健康風險評估。
  • 應補充工安意外及操作異常等意外洩漏與廢水中除VOCs外其它危害物質之健康風險評估。
  • 應針對多介質評估結果,並進一步推估標的危害物生物累積量及生物放大係數(Bio-magnification Factor)。
  • 應另闢專章(第7章)說明本報告書第1至6章之整體評估結果,再據此結果於第8章中研提因應對策。
  • 應研提降低本案致癌風險對人類LLE(Loss of Life Expectancy)之因應對策。
  • 應具體承諾未來健康風險評估之物質清單有變動時,將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相關規定提出變更。
  • 有關委員及專家學者所提其他意見請納入參考。

資料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