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撥地方特殊性及急迫性計畫補助專款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財團法人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成立初期,並不接受民間團體或地方各級政府直接提案。所有補助計畫都必須依循政府層級,由地方政府層轉中央部會,經中央部會彙整後再提出,經財團法人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計畫審議委員會」審議後,提報董監事聯席會審查核定。這種不接受民間團體與地方政府直接提案之作法,以及層轉提案之耗時流程,遭致外界許多批評。

        當時,由中央研究院李遠哲院長出面籌組並擔任團長之「災後重建民間諮詢團」即向財團法人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建議「由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匡列經費與縣(市)政府提撥相對等款項,成立重建專款,俾該團充分協助,做好重建工作」。李遠哲院長之建議,獲得災區縣(市)長之認同,惟對於「相對等配合」部分,改為「由本會撥出專款,交由縣市政府運用」。

中國時報 焦點新聞 1999.12.30
加速重建 中央地方擬相對撥款

邱恬琳/台北報導 為使重建經費運用更有效率,「九二一災後重建民間諮詢團」執行長黃榮村昨日指出,諮詢團召集人李遠哲已建議「震災基金會」提撥二十%經費給災區縣政府,再由縣市政府提撥相對捐款,組成審議委員會,解決經費核撥速度過慢的問題。
    黃榮村表示,諮詢團最近接到許多災區的工作者反映,重建工作亟需經費支援。但向震災基金會申請經費時間過長,可能延誤重建時機。李遠哲於二十日拜訪震災基金會董事長辜振甫,建議由震災基金會將一○三億元基金的一定比例,如二十%給災區縣市政府,並由縣市政府提撥相對捐款,組成審議委員會,儘速核撥經費到鄉鎮市作社區重建工作,諮詢團可在此過程中協助審查。
    目前中央與地方都有捐款,但中央希望地方能夠先釋放出捐款,地方則希望先用中央的經費,因此諮詢團才會建議雙方相對提撥,並將審議委員會設在縣市政府,提升使用時效。據了解,辜振甫及南投縣長彭百顯對此已表贊同,惟震災基金會執行長孫明賢認為,此構想沒有具體計畫,基金會恐無法撥款。
    諮詢團副執行長林能白表示,行政院政務委員蔡兆陽在向諮詢團就公共工程重建計畫進行簡報後,諮詢團提出二項建議:第一、希望政府規劃、設計公共建築物之前,應先訂定原則性要求。第二、公共工程的重建規劃應同時兼顧當地的人文與景觀的特色,兼顧環保與廢棄物的利用。
    生活重建計畫方面,由於各部會有關心理、心靈重建、照顧老人、身心障礙者及孤兒的計畫太龐雜,諮詢團建議行政院應提出跨部會整合專案計畫。
    為撫慰災民身心,諮詢團預計在農曆春節期間在鹿谷及竹山兩地舉辦農產品展示、藝文表演或宗教禮拜等年節活動,由鄉鎮公所主辦,學校、衛生所及社團承辦。

        爰此建議,於2000年1月31日經第一屆第二次臨時董監事聯席會核定「預撥地方特殊性及急迫性計畫補助專款」,提撥11億5,000萬元供災區縣(市)政府彈性運用,依據震災地區之嚴重性與幅員大小等不同條件,分配補助南投縣5億元、台中縣3億5,000萬、台中市1億2,000萬、苗栗縣8,000萬、雲林縣5,000萬、彰化縣5,000萬,並要求該縣(市)政府自其震災捐款中,配合勻撥補助款之三分之一(表一),設立保管專戶,就地方特殊性與急迫性需求,自行擬定計畫執行,並定期向本會回報執行進度。

        由於縣(市)政府回報執行進度之情形不一,基於現實考量,「預撥地方特殊性及急迫性計畫補助專款」自2004年5月起轉列入已結案計畫,不再追蹤列管,改請縣(市)自行擔負執行與揭露執行成果之責。

縣(市)政府運用「預撥地方特殊性及急迫性計畫補助專款」所擬定之計畫名稱與匡列經費詳如表二~七(各縣(市)最後回報日期不一)。

表一 預撥地方特殊性及急迫性計畫補助專款分配表
縣市別

預撥專款

縣(市)政府配合款

匡列計畫

說明

南投縣

500,000,000

166,700,000

29

 

台中縣

350,000,000

116,700,000

47

 

台中市

120,000,000

60,000,000

11

 

苗栗縣

80,000,000

40,000,000

6

 

雲林縣

50,000,000

16,670,000

12

 

彰化縣

50,000,000

16,670,000

8

 

總  計

1,150,000,000

416,740,000

113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