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族群暨邊遠地區921溫馨巴士補助專案 Facebook Plurk Twitter

        為因應九二一震災重建區失依老人、兒童、身心障礙者等弱勢族群或邊遠地區民眾傷病就醫、就學、就業或福利輸送之需要,經2001年2月16日第一屆第七次董監事聯席會核定通過「弱勢族群暨邊遠地區921溫馨巴士補助專案」,補助重建區縣(市)政府購買(或租用)載送弱勢族群與提供服務所需交通工具,以及提供服務所需之管理費用三年。

        基於重建區縣(市)政府需求與運作方式不同,「弱勢族群暨邊遠地區921溫馨巴士補助專案」實施初期原本擬採取由縣(市)政府提報需求與實施計畫之方式辦理,惟部分縣(市)政府對於補助案之認知與需求數量差異相當大,經溝通無效後,再經2001年8月31日第一屆第十次董監事聯席會同意將實施方式調整為「由縣(市)政府於核定補助款額度內,自行評估實際需要,調配補助款之使用方式,並以合理、有效運用民間捐款為原則,自行擬定實施計畫,據以實施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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