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內政部於1999年11月30日所舉辦之「災後重建計畫工作綱領-生活重建計畫(社會救助及福利服務類別計畫)」座談會結論,為使遭逢九二一震災之失依兒童少年、失依老人、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及其他需要協助之受災居民,獲得妥適之身心照顧,包括南投縣、台中縣、台中市、苗栗縣等四個縣(市)政府,於權衡需求後,分別提出包括安置服務、社區照顧、居家服務、長期關懷、定期訪視、轉介服務及其他支持性福利服務方案等計畫共104案,經費需求1,476,010,091元。
南投縣、台中縣、台中市、苗栗縣等四個縣(市)政府所提計畫,經內政部彙整成「災區及社區生活整體照顧重建五年計畫」,於1999年12月14日向財團法人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提出申請補助其中之1,130,565,816元。
「災區及社區生活整體照顧重建五年計畫」經1999年12月17日財團法人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第一屆第二次董監事聯席會核定通過補助第一年經費,惟請南投縣、台中縣、台中市、苗栗縣等四個縣(市)政府將細部計畫送交「計畫審議委員會」審議後,再行撥款。
依據財團法人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董監事聯席會議結論,南投縣、台中縣、台中市、苗栗縣等四個縣(市)政府所提「災區及社區生活整體照顧重建五年計畫」細部計畫(表一),分別經2000年1月20日、1月27日財團法人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計畫審議委員會」審議後,核定補助苗栗縣政府3,403,200元、南投縣政府97,085,900元,台中縣政府73,246,040元,台中市政府10,455,000元,共184,190,140元。
「災區及社區生活整體照顧重建五年計畫」第一年經費於2000年2月3日撥付。
至於「災區及社區生活整體照顧重建五年計畫」第二年計畫應辦理事項所需經費,則自2001年7月起由行政院編列之「特別預算」接軌補助。為反映此一調整,「災區及社區生活整體照顧重建五年計畫」更改名稱為「災區及社區生活整體照顧重建計畫」。
表一 災區及社區生活整體照顧重建計畫各縣市執行計畫名稱與核定補助經費
縣市別 |
計畫名稱 |
核定補助經費 |
南投縣 |
1.失依兒童、少年輔導計畫 |
1,204,620 |
|
2.單親家庭緊急生活扶助計畫 |
1,020,000 |
|
3.單親家庭兒童就托立案機構之托育補助計畫 |
979,200 |
|
4.九二一震災受災戶老人緊急安置計畫 |
17,467,786 |
|
5.社區家庭支援中心(重建社區計畫) |
35,806,700 |
|
6.身心障礙者居家照顧及喘息計畫 |
7,107,360 |
|
7.老人居家照顧及喘息計畫 |
6,852,360 |
|
8.特殊弱勢族群家庭支持服務計畫 |
9,453,360 |
|
9.臨時組合屋住戶社區環境維護計畫 |
7,540,330 |
|
10.臨時組合屋住戶社區精神倫理建設計畫 |
9,654,184 |
|
小計 |
97,085,900 |
台中縣 |
1.災區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安置及復健交通費補助實施計畫 |
17,095,200 |
|
2.兒童托育實施計畫 |
9,043,040 |
|
3.失依兒童、少年暨危機家庭生活照顧輔導工作實施計畫 |
2,010,800 |
|
4.災區因災致殘身心障礙者社區照顧實施計畫 |
14,220,000 |
|
5.九二一震災婦女心靈重建計畫 |
2,500,000 |
|
6.「希望之翼」專案 |
27,880,000 |
|
7.九二一震災資源網絡調查與解析:石岡、東勢與和平實施計畫 |
497,000 |
|
小計 |
73,246,040 |
台中市 |
1.設置生活重建小組與生活重建服務中心計畫 |
4,455,000 |
|
2.大坑地區生活重建服務中心計畫 |
2,200,000 |
|
3.文心國宅生活重建服務中心計畫 |
1,900,000 |
|
4.國安國宅生活重建服務中心計畫 |
1,900,000 |
|
小計 |
10,455,000 |
苗栗縣 |
1.特殊境遇婦女扶助措施 |
1,000,000 |
|
2.失依老人照顧服務 |
1,403,200 |
|
3.臨時組合屋住戶社區服務措施 |
1,000,000 |
|
小計 |
3,403,200 |
合 計(24項計畫) |
184,190,140 |
由於「災區及社區生活整體照顧重建計畫」係由災區縣(市)政府依其需求個別提出,再由內政部予以彙整(表一)。因此各縣(市)政府間實施生活重建計畫之內容與方式也有所不同。為讓社會各界了解不同縣(市)政府辦理「災區及社區生活整體照顧重建計畫」之情形,特別將縣(市)政府所提報之結案資料加以整理,按縣(市)及計畫別,介紹每項計畫之實施內容、方式及實施成果。
所呈現之資料係以縣(市)政府2001年8月所提報資料為準。其中,補助計畫決算金額與2002年1月縣(市)政府最後核銷金額或有出入。
南投縣政府
九二一震災帶給南投縣空前之災害,房屋全倒28,118戶、半倒28,960戶、死亡933人、重傷266人,並造成南投縣社會和生活品質之全面危機,也新增了許多社會福利需求,包括失依老人、兒童及青少年之照顧與輔導、單親家庭、隔代教養家庭及家庭照顧者等心理輔導,亟需透過政府及民間團體力量之結合,提供長期性之福利服務。因此南投縣政府利用「災區及社區生活整體照顧重建計畫」提供之補助經費,除了規劃「失依兒童少年輔導計畫」、「單親家庭緊急生活扶助計畫」、「單親家庭兒童就托立案機構之托育補助計畫」及「失依老人安置計畫」等四項「補助型」計畫,分別針對失依兒童少年、單親家庭、單親家庭兒童及失依老人,予以生活扶助費、就學扶助費、緊急生活費用、兒童托育或安親照顧費用、老人安置或安養之費用等補助外,並依震災受損程度,於各鄉(鎮、市)分別設立一至三個「社區家庭支援中心」,辦理「重建社區計畫」、「身心障礙者居家照顧及喘息計畫」、「老人居家照顧及喘息計畫」、「特殊弱勢族群家庭支持服務計畫」、「臨時組合屋住戶社區環境維護計畫」及「臨時組合屋住戶社區精神倫理建設計畫」等六項「支持型」計畫;除提供個案諮詢、個案轉介、開案輔導、社區需求調查、社區資源連結等服務外,並針對身心障礙者、身心功能喪失之老人、特殊弱勢族群家庭及臨時組合屋住戶,辦理居家服務、悲傷輔導、喘息服務、親子活動、成長團體、課業輔導、家庭關懷、年節慶祝活動及社區環境維護。
南投縣政府辦理「災區及社區生活整體照顧重建計畫」第一年經費預算為97,085,900元,於2001年6月30日結案,使用經費為82,292,384元,結餘款為14,795,516元,詳如表二。
表二 南投縣災區及社區生活整體照顧重建計畫名稱與經費
計畫名稱 |
核定
補助經費 |
勻支後
補助經費* |
使用經費 |
備註 |
失依兒童、少年輔導計畫 |
1,417,200 |
1,204,620 |
968,416 |
補助型方案 |
單親家庭緊急生活扶助計畫 |
1,020,000 |
1,020,000 |
1,020,000 |
補助型方案 |
單親家庭兒童就托立案機構之托育補助計畫 |
1,152,000 |
979,200 |
172,900 |
補助型方案 |
九二一震災受災戶老人緊急安置計畫 |
11,160,000 |
17,467,786 |
17,467,546 |
補助型方案 |
社區家庭支援中心(重建社區計畫)** |
35,806,700 |
35,806,700 |
35,806,700 |
支持型方案 |
身心障礙者居家照顧及喘息計畫 |
8,361,600 |
7,107,360 |
3,930,030 |
支持型方案 |
老人居家照顧及喘息計畫 |
8,061,600 |
6,852,360 |
4,769,492 |
支持型方案 |
特殊弱勢族群家庭支持服務計畫 |
11,121,600 |
9,453,360 |
3,689,610 |
支持型方案 |
臨時組合屋住戶社區環境維護計畫 |
8,683,200 |
7,540,330 |
5,830,277 |
支持型方案 |
臨時組合屋住戶社區精神倫理建設計畫 |
10,302,000 |
9,654,184 |
8,637,413 |
支持型方案 |
合計 |
97,085,900 |
97,085,900 |
82,292,384 |
|
註*:經南投縣政府2000年11月27日函請同意各項子計畫經費可互相勻支。
註**:社區家庭支援中心(重建社區計畫)預算為64,055,000元,南投縣政府自籌28,248,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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