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受損集合住宅擬定修繕補強計畫書方案 Facebook Plurk Twitter

        九二一震災受損之集合住宅中,部分損壞情形不嚴重之大樓,在當前補強材料和技術都比過去顯著進步之下,只要藉由適當之補強設計與施工,就可以恢復建物應有之承載能力,甚至可以提高耐震能力到新修訂之法規要求,如此一來,不僅能符合災後重建資源有效利用之要求,更可減少國家整體資源之耗損。

        「以修繕補強方式重整家園」之主張,對於剛飽受驚嚇之受災戶而言,的確有難以克服之心理障礙,加上大樓住戶對於受損住宅到底是要予以拆除或修繕補強,在專業判斷能力不足下,住戶間意見紛歧,大樓復建機會日益渺茫。

        2000年7月間,財團法人台灣營建研究院陳振川院長提出由財團法人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與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合作辦理「協助受損集合住宅修繕補強」之構想,獲得雙方之肯定與支持,然因當時政府並未編列該項業務預算,經與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黃榮村執行長協商後,確定了「垂直分工」之合作模式,由本會負責「協助受損集合住宅擬定修繕補強計畫書」,等到2001年度特別預算確定後,再由政府補助後續之實質修繕補強工程經費。

        就在這種默契下,我們開始和台灣營建研究院討論如何協助受損集合住宅擬定修繕補強計畫書。

        集合住宅在震災中受損,就像人生了病一般,不能擱著不管,也不能胡亂投醫,更不能隨便抓藥,如果能找到好大夫看診,對症下藥,不僅不會花冤枉錢,還可以藥到病除,甚至把老毛病給根治。

        一個人生病,病人本身或家人可以決定要找那位醫生,但集合住宅住戶們要能整合共識找出專業單位來為受損大樓把脈問診,人多口雜,可不容易;雖然我們不忍看著他們把問題擱著不管,但也不能不徵得他們同意,就一廂情願地介入!

        因此我們首先在「受損集合住宅」、「專業單位」與「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外,委請公正客觀且具備營建專業之台灣營建研究院作為協力單位,並在公開透明之程序下,接受集合住宅住戶自主性之提出申請協助(自助),然後由台灣營建院籌組遴選小組為受損集合住宅之修繕補強找到優秀之專業單位,再由這個專業單位來替受損集合住宅把脈問診(人助),擬定修繕補強計畫書,作為後續實質修繕補強之依據。

        為作好管考,保障修繕補強計畫書之品質與確保住戶之接受度,我們也將每棟大樓擬定修繕補強計畫之流程分成二個階段;大樓管理委員會必須於徵得該集合住宅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均超過三分之一,且其所有土地總面積及合法建築物總面積均超過三分之一同意下,方能提出申請成為第一階段之受協助對象,而協助擬定修繕計畫書之專業單位也必須在約定期限內,依規定內容提出第一階段修繕補強計畫書,經台灣營建研究院籌組之審查小組審查後,並於舉辦說明會後才可領取第一階段服務費用;至於,受協助之集合住宅住戶是否接受繼續協助擬定第二階段修繕補強計畫書(細部設計工作),則必須再經另外三分之一住戶連署同意(因「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修正,第二階段連署門檻降低為集合住宅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均超過二分之一,且其所有土地總面積及合法建築物總面積均超過二分之一)。

        就在「專業分工」、「尊重專業」、「管考同步」與「自助人助」之原則下,我們確定了「協助受損集合住宅擬定修繕補強計畫書方案」之實施內容,也把這個方案納入「築巢專案」中,獲致2000年9月6日第一屆第五次董監事聯席會之肯定與支持,以18棟集合住宅為初期之努力目標,並核定匡列經費66,803,040元!

        「協助受損集合住宅擬定修繕補強計畫書方案」經本會第一屆第五次董監事聯席會核定通過後,本會即於2000年9月16日與台灣營建研究院簽訂委託合約,確認彼此之協力關係,並展開方案說明會,開始受理申請,詳如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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