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6 成立心理衛生服務中心 Facebook Plurk Twitter

        為積極提供921災區心理重建服務,民國89年3月2日行政院第2671次院會通過經建會所提「災後重建計畫-生活重建計畫」,由衛生署承辦各項心理衛生計畫之研擬與規劃,並於89年6月23日同時於臺中及南投二地區成立心理衛生服務中心,負責重建地區心理諮詢、教育、自殺防治及高危險群個案輔導等工作,為就近服務民眾,並在臺中縣豐原市、東勢鎮、大里市及南投縣草屯、竹山、埔里等多處地點設置諮詢分站及定點精神醫療服務站。其中,自殺防治工作更結合了轄內相關醫療院所、警政、社政、民政、生活重建服務中心及相關民間團體等,建構全面性之自殺防治網絡,藉由自殺防治宣導活動提醒民眾珍惜生命;並加強轉介照會系統,在第一時間內給予個案協助、救援與家屬輔導等,期能減少憾事發生。

成立心理衛生服務中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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