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 災區之河川整治與復育 Facebook Plurk Twitter

        921地震造成中部地區四大河川流域之護岸、海岸堤及沿線灌溉系統嚴重破壞,受損區長達182公里。而繼之地震與桃芝、納莉等風災,更引發嚴重之崩塌、土石流與水利設施之損失。

         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特擬定「921地震對水利設施災害防救之研究」,針對河海堤工程、農田水利設施、維生管線、水庫、攔河堰堤防、防洪牆、護欄及閘門等進行調查。另為確保河川生態系之復育以及對已受破壞河川及具土石流潛勢河川之衝擊預防,於民國91年921重建會推動大安溪、大甲溪、濁水溪、烏溪四大流域整體規劃,各權責機關並依前述原則,研擬搶險、修復、復建及災修等工程。大甲溪列為優先執行的計畫,名為「大甲溪流域整體治理方案」,自98年起至102年止,為期5年,所需經費約35億餘元,全額由中央經費負擔。其他河川整治項目包括貓羅溪、濁水溪、廓子溪、頭汴坑溪、新虎尾溪等。水保局亦積極推動河川生態工法運用於護岸、堤防及防砂壩、潛壩與固床工,並要求逐年提高自然生態工法之比例,加強監測河川堤防液化防治與預警系統設置。

 災區之河川整治與復育 @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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